【去你的?台灣100-Go To Your Taiwan100】這個粉絲團我已經關注好久,不是因為他會分享一些台灣的風景照片,是因為這個粉絲團一直在盜用許多人拍的照片來使用,所以可以在粉絲團的相本中,發現照片有著許多人的簽名檔,再不然照片大小非常的不一致,我想這原因是偷來的圖片檔案大小不同吧!
前幾天好友400D的女王頭照片被偷,結果過沒幾天,有不認識的好心人到我的粉絲團留言,說我的三育基督學院照片也被盜了,而且盜圖之後還把我原本的簽名檔刪掉,換成TW100,真是不要臉到極點,結果我去留言說他們盜圖的技術進步了,會把簽名檔刪掉再加上自己的,結果隔天在粉絲團中所有關於指責該粉絲團盜圖的留言,全數刪除,而且還把我的帳號列黑名單。
現在FB對於盜圖這件事,已經無法直接向他們檢舉,所以直接訴諸於FB是沒有任何用處,除非是向該粉絲團提告,我想我的作法還不會提告,只好訴諸於與論,如果您有加入這個粉絲團的粉絲,請您們收回讚,如果您們的朋友有按讚,也請您幫忙告知,如果可以的話,也請大家踴躍到該粉絲團留言,說他們是個只會盜圖的粉絲團,或者是如果你有發現你朋友的照片被盜,請主動告知當事者,我想該粉絲團也是著手於商業利益,只是對方完全不敢透露出自己的身份。
遇過盜圖文太多次了,第一次遇到這麼不知悔改的,只好出此方法,Morris在此感謝大家幫忙支持此活動。
粉絲團中盜用我的照片畫面。
我的原始三育基督學院照片。
好友400D的女王頭照片。
好友小tao的照片。
盜貼也就算了~還把名子改掉也太不要臉了吧!
寫個出處也沒幾秒鐘阿~
真是無恥之徒~
也太爛了吧!
輕輕鬆鬆盜圖就經營自己的粉絲團~
所以logo要越大才越沒辦法被盜圖XD
真的是太無恥了,知會一聲同時保留我們的簽名,也不見得每個人都不同意,搞這種小動作真的就是無恥。
這粉絲團好精明,裁圖裁得真乾淨,還知道要加黑框哩!(怒)
盜圖還裁簽名,這很沒品,可以去報案了吧~@@!
臉書上,盜台灣、國外圖檔的,不只這一網頁,直接把人家照片下載後重新上傳,還刪除著作者資料,實在太可惡。
這真的很沒品
真是沒水準咧…ooxx到極點..粉不屑…
舉雙手支持抵制!
按檢舉:"垃圾郵件或詐騙"了!我認為應該要提告!
他刪除所有對他不利的留言
並且禁止留言了
看著這篇…就發現自己的也被盜圖了…
這是什麼粉絲專頁!!
正在看要用什麼方式來表達不爽….
請直接提告了吧…
參考一下小弟之前經驗
http://ferrari627.pixnet.net/blog/post/29981157
哇靠 !!
連有簽名也盜 ~~~~~
對不起,這裡慎重地跟您抱歉。
我們會在8月23日前盡速刪除掉未引用出處之圖片。
日後必定將所有引用圖清楚標示引用出處。
多請一些朋友一起寫信到臉書反應
tao的照片,簽名檔已經在正中間了
居然還敢盜…………….暈啊~~~
使用別人的照片都覺得是理所當然的?
為什麼這些人都沒有智財權或版權的基本概念啊? = ="
這也太誇張啦~
就當我多管閒事吧!!
昨天看完這篇文章滿腔熱血地去粉絲團罵了一番+貼這裡的網址,該粉絲團已公開道歉但並不坦承自己改圖(而是說成自己無意盜圖)
也因此粉絲團的讚也少了一些,有幾個人幫我按讚表示有人看見,因為揭發文我貼了很多張照片所以他們沒有刪也沒有黑我,特地來跟作者說一下
但他們目前還沒下架
by 同為曾被盜圖盜照片的設計人
噢 留完言才看見他們在樓上道歉了 噗
(明明之前就黑作者…)
版主回覆:(08/16/2012 08:37:40 AM)
昨晚就有看到你的仗義直言
謝謝你幫忙出聲^^
真的是太無恥了!
真是過份!
我也被盜了二張
反應後也被列入黑名單
盜圖就算了連簽名都塗銷 ,
我讚成提告 ,
如果不告就太對不起自己的創意和心血 .
你的言論及轉載也已經侵權 ~ 適可而止~
我仔細看了一下,該粉絲頁的活動都跟www.ccnet.com.tw(中華國際通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)有關耶!我來把頁面都備份一下好了,以後如果有訴訟可能用的到。
他把相關的連絡資訊都刪除了
先前是有那個小編的 e-mail 在上面
e-mail 後面是 teamswork.tv
公司應該是
http://www.teamswork.tv/
是南部的行銷公司吧
網站上的介紹,他們是做:
SEO網站優化、部落格/社群行銷、事件行銷、校園行銷、精準行銷,帶您一起有效行銷,行銷有效。
上上面的..自己侵權還這邊.."嗆聲"嗎???
好怕喔~~要告你能告的贏???
如果臉書有爛可以按
像這種盜圖的粉絲團
大家應該要一起去按爛才對阿!!
哇~~爛透了!!怎麼這樣!!
令人不齒! 剽竊智慧財產跟搶劫同罪!
真是不可思議!!!!!
怎麼有人那麼無恥~~~><
按檢舉了 XDD
可以按檢舉
http://ferrari627.pixnet.net/blog/post/29981157
您可參考一下
有人告成功了
真的是太惡質了= =
我不是圖被盜,而是圖框被成立blog拿去盜賣,2009就發生了
那些人真的如您說的,刪除留言,請下架的文章
把你列入黑名單,真的很………
這類事,我blog一大堆
真是可惡
未告訴原作者,僅註明出處都嫌粗糙了
竟然會有這種盜圖還修改簽名檔的行為
真是過分
別人辛辛苦苦拍的照片….拍一張照片花多久精神
盜圖卻只需短短幾秒…….怎麼不替拍攝的人想想
之前刪除原作者的留言+原作者黑名單是怎樣?怎不出來說清楚?
而且「引用係指重複他人所說或所寫,將他人著作中之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段落,納入自己的著作此一意義上所使用。易言之,係指複製某一著作之片斷,用來說明某一主題或某以論點辯護,或用來描述或評論被引用之著作。引用不限於對文字著作,對書籍、報紙雜誌、視聽著作、錄音物、廣播節目,均得引用。」依此解釋,如果無自己之著作,單純係利用他人之著作,不得主張引用。
如未徵得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或同意,都應屬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。